高温天气下配资讨论网,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近期,全国多地持续遭遇高温考验,部分地区气温突破40摄氏度。高温酷暑环境下,户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、高温津贴发放以及权益受损后的举报途径等问题备受关注。
根据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当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时,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;气温在37至40摄氏度之间时,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,并尽量缩短连续工作时间,不得安排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作业;气温在35至37摄氏度之间时,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连续工作时间,不得安排加班;怀孕女职工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不得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摄氏度以上的室内场所作业。
南京市建立了与气象部门的高温信息联动机制,在特定情况下系统会自动提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,督促及时调整作业安排,避免人员长时间户外作业。
高温津贴是强制性津贴,不能用实物冲抵。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时,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。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3元至23元。西安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,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,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。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,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。南京市的执行标准为每年6月至9月每月发放300元高温津贴。
劳动者权益受损可多渠道举报。成都市明确,用人单位违反高温作业保护规定的,劳动者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工会寻求帮助;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,可向监察部门投诉。成都市还要求加强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调处,实行快立快审快结。西安市也有类似规定,劳动者如遇侵权行为可通过12333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。陕西省人社厅将建筑施工、交通运输等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,加大执法检查力度。南京市开通了12333热线、高温津贴投诉二维码等多个通道,方便劳动者维权。
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可申请工伤认定。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,分为热痉挛、热衰竭、热射病三种类型。成都市要求劳动者需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后,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西安市也要求劳动者在省级认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“职业性中暑”后,方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南京市也已建立明确的诊断和工伤认定机制。
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,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相关规定配资讨论网,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工作时间规定,并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。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各用人单位,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,健全防暑降温制度。南京市依托“快递驿站”“民工休息室”等,在主要街头、工地周边布设“清凉驿站”,配备降温设备、藿香正气水、矿泉水等供户外劳动者使用。南京还计划推动“高温劳动保护进社区”“送法上工地”等宣传活动,引导用工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。
启天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